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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人民政府加快"信用安徽"建设步伐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优化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提高安徽省整体竟争力,树立安徽新形象,安徽省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作出建设"信用安徽"的决定。6月23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下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信用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要求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按照分类指导、积极试点、稳步推进的要求贯彻执行《决定》,共同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决定》指出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人无诚信不立,业无诚信不兴,国无诚信不强,社会无诚信不稳。良好的信用环境是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和基本保证。作出建设"信用安徽"的决定,是适应新世纪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而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是塑造安徽新形象、进一步提升安徽在新一轮发展中的竟争优势、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必然选择,也是传承诚信美德、弘扬先进文化的现实要求。当前,要以政府信用为先导、企业信用为重点、个人信用为基础,运用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等办法,加快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健全信用制度,完善信用监管,努力培育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决定》要求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充分提高认识,增强加快信用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找准"信用安徽"建设的切入点,规范行政行为、建设一个讲服务、讲效率、讲法制的信用政府;深化企业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积极引导企业诚信经营;积极引导企业加强内部信用建设。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中介机构信用的规范发展,加强信用监督。大力弘扬信用文化,增强公民个人的信用意识;加强社会信用法制建设,构建联合征信体系;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利用报纸、电视、广播、信息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信用建设的重要意义,营造浓厚的信用文化氛围,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信用安徽"建设。要积极宣传和表彰守信典型,弘扬诚信正气,公开曝光和谴责失信者及失信行为。建立和完善信用制度。组建全省企业联合征信体系。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大力推进社会信用建设。

  据悉,安徽省将争取用5年的时间,初步建立 "三个信用体系":以各级政府为主体和电子政务为基础的政务信息公开披露体系,以行业协会为主体和会员单位为基础的自律维权同业信用体系,以企业自身为主体和风险管理为基础的自我内控信用体系,以信用中介为主体和市场运作为基础的社会信用服务体系等,使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有较大提高,企业信用制度基本建立,个人诚实守信蔚然成风,实现建设"信用安徽"的阶段性目标,推动安徽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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