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南市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征集工作的公告
2007/07/17 (来源:淮河早报)
为加强金融生态建设,完善征信体系运行机制,更好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根据《关于开展全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和借款企业资信评级工作的通知》(淮府办[2007]31号)精神,人民银行淮南市中心支行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淮南市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征集工作的重要意义
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是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关系所在,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并且对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支持地方经济增长也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建设中小企业信用档案是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首要环节,其主要作用是收集和保存企业的信用记录,帮助金融机构和其他企业了解企业的信用状况,扩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防范信用风险;同时,也为有良好信用记录的企业创造更多的融资和发展机会,降低中小企业融资和交易成本,为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档案与数据库,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依托全国统一的企业基础信用信息数据库,收集、整理分散在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数据信息,建立淮南市中小企业信用档案,桉权限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金融机构及企业提供信息查询服务,为金融机构拓展和管理中小企业信贷业务提供信息支持,为中小企业的经济交往提供信用“名片”。
二、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征集对象
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征集对象是指已取得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但尚未与银行发生货款关系的中小企业(已有贷款关系的中小企业的信息已被采集加载入企业征信系统),不包括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的办公室按年销售额确定,在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和邮政业领域,销售额在3亿元(含3亿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在批发和零售、食宿和餐饮业领域,销售额在1.5亿元(含1.5亿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
三、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征集内容及方式
1、信息征集内容
按照《中小企业信用档案表》规定的内容组织开展信用征集工作,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企业概况信息、注册资本及构成情况、对外投资情况、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企业购销情况、企业主要财务指标、企业经营财务补充信息)、银行信用信息和非银行信用信息。
2、信息征集方式
根据《淮南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征集工作由人民银行淮南市中心支行组织实施;淮南市发改委、经委、建委、质检局、中小企业局、国税局、地税局等单位负责提供本部门的企业信用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全面、真实、有效;各金融机构负责本机构开立基本帐户的中小企业的信用档案(符合征集条件的中小企业)的信息征集工作,指导、督促中小企业按照人民银行总行统一要求负印制的《中小企业信用档案表》如实填写,检查审核后加盖公章上报人民银行淮南市中心支持。
3、信息录入与更新
人民银行淮南市中心支持对征集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进行认真整理、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录入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从2008年开始,已征集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内容要每半年更新一次。每年3月底以前要完成对上年12月31日时点数据项的信息更新,每年9月底以前要完成对6月30日时点数据项的信息更新工作。
四、有关要求
全市中小企业应高度重视中小企业信息体系建设工作,充分认识信用对自身发展的重要性,树立“立信”意识,积极主动配合开户银行做好中小企业信用档案的征集工作,建立和关注自身信用档案,积极信用财富,培育信用文化,以信用促发展。
2007年7月15日